随着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强,针对港口堆场要求增设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2018年10月份,钦州码头勒沟作业区7#-10#泊位堆场污水处理工程开工建设,该项目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相关文件要求设计施工,项目总投资约700多万元。
今年3月15日,设备投入试运行,堆场污水收集处理出水取样化验合格,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7月2日,经各参建单位验收审查,工程已按设计和施工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工,达到验收规范及合同要求,满足生产、使用并通过竣工验收,且设备运行正常,标志着勒沟作业区堆场污水处理设施及设备正式投入使用。
勒沟作业区堆场污水处理设施及设备的投入使用,夯实了钦州码头公司的环保主体责任,解决了勒沟作业区堆场污水环境治理的缺陷,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是钦州码头公司用实际行动,向着一流港口设施迈进,建设绿色、环保的北部湾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