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使更广泛公众和社会团体了解、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1号至3号泊位工程(原钦州港大榄坪北4号至6号泊位工程)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1号至3号泊位工程(原钦州港大榄坪北4号至6号泊位工程)位于钦州港大榄坪作业区(金鼓江口东侧,钦州保税港区西北侧边界),工程设计建设3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泊位总长757m,陆域纵深1100m,港区陆域分为前方作业区及堆场区、后方辅助生产区及生产管理区;设计年通过能力为390万吨散货和255万吨件杂货,设计年吞吐量为380万吨散货和250万吨件杂货,货种包括金属矿石(澳大利亚铁矿石等)、非金矿石(磷矿等)、钢材、矿建材料等。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13年1月取得原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的批复(桂环审〔2013〕11号),2014年12月开工建设,现已完成部分陆域形成和港池疏浚工程。
因钦州港总体规划修编和港口运营需要,建设单位拟将该工程泊位等级由5万吨级升级为7万吨级,设计年通过能力调整至444万吨散货和294万吨件杂货,设计年吞吐量及货种不变,并对港池水域疏浚量及基槽开挖量、后方堆场及辅建区布置等作相应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制和报批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1号至3号泊位工程(原钦州港大榄坪北4号至6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州港保税港区
邮编:535008
联系人:龙耀康
电话:0777-5880282
电子邮箱:281028789@qq.com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邮编:100088
联系人:季工
电话:010-65290305
电子邮箱:80698972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自行登陆生态环境部官网或通过百度云盘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反映有关意见和建议。
(1)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2)百度云盘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ox_z-Y58LN3zPCwoUCW90A;提取码:1234。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2日